在周二的社論中,我們討論了眾議院第10985號法案,即上周眾議院通過的“老年人就業機會和私人實體激勵法案”。該法案有效地回應了鼓勵為老年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需求。不幸的是,眾議院另一項旨在為殘疾人(PWDs)做同樣事情的法案HB 8941并沒有采取同樣公平有效的方法。
HB 8941是由ACT-CIS黨名單眾議員Erwin Tulfo以及眾議員Jocelyn Tulfo, Ralph Tulfo, Edvic Yap, Eric Yap和Wilbert Lee提交的,旨在迫使商業企業保留一部分工作崗位(2014年),為擁有100名以上員工的公司保留2%的勞動力,為擁有100名或更少員工的公司保留1%的勞動力。這與最近通過的HB 10985所采取的方法形成鮮明對比,HB 10985沒有對任何企業雇用的老年人數量施加武斷的統計命令,而是為那些這樣做的人提供激勵,主要是以減稅的形式。
在最近的一次殘疾人特別委員會聽證會上,眾議員Erwin Tulfo進一步分散了對該法案的討論,他斥責了菲律賓雇主聯合會(ECOP)的一名代表,該代表竟敢說該商業團體不同意該法案的強制性人員配備要求,因為它會給公司帶來額外的成本,用于培訓、設施和設備,以容納殘疾員工。圖爾福選擇把ECOP的聲明當作稻草人,嘲笑這位代表暗示公司將被迫雇用不合格的工人,僅僅因為他們是殘疾人,當然,這不是ECOP所說的。
圖爾福還對公務員委員會(CSC)的代表沒有出席聽證會感到憤怒,盡管該機構已經收到了邀請,并要求委員會主席Agusan del Sur眾議員Alfelito Bascug向CSC發出傳票,要求其出席下一次聽證會。盡管圖爾福的舉止不像國會議員,但至少在這一點上,他是有把握的;作為監管該國最大雇主——政府勞動力的機構,CSC當然應該參加一項重要就業法案的聽證會。
根本性的缺陷
引人注目的裝模作樣不應該轉移人們對HB 8941從根本上有缺陷的事實的關注,這種缺陷在某種程度上與構造良好的HB 10985作為比較的例子更為明顯。
就像老年人一樣,殘疾人絕對需要更多的工作機會,因為這兩個群體都受到勞動力市場幾十年來普遍存在的歧視,這是由于相對于可用工作數量的長期供過于求。由于菲律賓勞動力市場是“買方市場”,因此就業歧視是不合理的,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歧視,法律必須進行干預。然而,沒有有效干預的法律并不能解決問題,事實上,可能會導致更糟的情況。
強制規定每間商行必須雇用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士,而不考慮這項規定與商行的業務和情況是否相關,是無效的,原因很簡單,因為這項規定需要強制執行。相比之下,在HB 10985中,不需要強制執行,因為法律的規定鼓勵公司參與并雇用高級工人。在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系統來解決工人對歧視的投訴的情況下,采用一種不需要勞動和就業部(DOLE)已經超負荷的資源來監督全國100多萬家商業企業執行另一條規則的模式更為實際。
我們建議國會Tulfos和他們的同事全面反思HB 8941,因為盡管它的“初稿”性質的缺陷,其良好的意圖是可以識別的,我們確實相信,尋找工作的殘疾人所面臨的挑戰可以通過良好的立法來緩解。HB 10985表明,通過對工人和雇主都有利的措施來解決歧視問題是可能的。在殘疾人士的就業方面,沒有理由不能這樣做。